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罗区赵炳根活鱼摊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陈丽姬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新华超市分公司销售的草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 *** 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更大残留 *** 》、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更大残留 ***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禁限用农药、禁限用兽药等指标。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61304822 | 1 | / | / | 新罗区赵炳根活鱼摊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下寮村曹溪农贸市场活鱼区10号摊 | 河虾 | / | / | 2020/11/28 | 呋喃西林代谢物||43.0||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12期 | 2021.4.2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SC20350000361304474 | 2 | / | / |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陈丽姬蔬菜店 | 宁德市蕉城区东湖市场蔬菜区D20# | 韭菜 | / | / | 2020/12/3 | 腐霉利||14.1||mg/kg||0.2 | 食用农产品 | 第12期 | 2021.4.2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
SC20350000361409976 | 3 | / | / | 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新华超市分公司 | 永安市燕江南路1399号负一层 | 草虾 | / | / | 2020/10/24 | 呋喃唑酮代谢物||8.65||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12期 | 2021.4.2 | 福建/省抽 |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1.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2.供应商:厦门海峡批发市场康源(朱彩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