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全市6月份查处的11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具体如下:
1、山东联拓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李贵金;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临沂市玉聚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定代表人:陈鹤玉;
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山东汇博机械有限公司
属 地:沂河新区;
法定代表人:诸葛纪军;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河东区马守斋五金工具厂
属 地:沂河新区;
经营者:马守斋;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嘉楠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定代表人:张国军;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沂水联顺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定代表人:王永堂;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沂水远盛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定代表人:臧起奎;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山东光大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经营者:孙仕礼;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沂龙海禽业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法定代表人:谢军;
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蒙阴辉腾塑业有限公司
属 地:蒙阴县;
法定代表人:章蒙;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临沂市凯祥硅粉有限公司
属 地:临沭县;
法定代表人:龚庆敏;
违法行为: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