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不合格食品(小心,云南曝光6批问题食品,含豆芽酸菜海鲈鱼黄花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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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不合格食品(小心,云南曝光6批问题食品,含豆芽酸菜海鲈鱼黄花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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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完成了又一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了涵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等共计8个大类1263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25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永平县阿庆嫂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分公司生产、昆明市盘龙区陈梦杰酱菜店经营销售的大理阿庆嫂春一品酸菜(180g/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更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5584,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更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更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或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

2.宾川县天得壹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6.6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 *** 钾、亚 *** 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 *** 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3.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昆明前兴路分店经营销售的海鲈鱼(0.5kg/条),恩诺沙星(实测值:810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更大残留 *** 》(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更大残留 *** 值为100微克/千克。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4.寻甸县昊辰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昇菘(中国)超市有限公司昆明慧谷店经营销售的昊辰野蓝坝谷物蛋(540克/板),沙拉沙星(实测值:39.8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沙拉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猪链球菌、大肠杆菌病,家禽的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细菌感染以及防治鱼的红头烂鳃、肠炎等疾病,是一类动物专用药。长期食用沙拉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更大残留 *** 》(GB 31650—2019)中规定,沙拉沙星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鲜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沙拉沙星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沙拉沙星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5.绿春县天天鲜豆腐店经营销售的长豆芽(散装称重),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0.024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实测值:0.0089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绿春县天天鲜豆腐店经营销售的短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0.021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实测值:0.013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但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苄基腺嘌呤(6-BA)是之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公告指出,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对于在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经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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