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了,我们又一次看到了捕杀家养宠物狗的新闻。
3月16号,四川雅安天全县乐英乡爱国村的村民称,有人上门捕杀了家里2只4个月大的狗狗。
从视频中能看到,当时狗狗在家里拴着,几个人拿着夹子就把狗给夹死装起来带走了。
真是狗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什么事也没干,就这样不明不白被杀了,凭什么?
对此乐英乡给出了回应,表示接到县上通知,因为乡里之前出现了一个狂犬病人,按照四川省狂犬病条例,该地区被划为疫点。
疫点三年内不能养犬,并且对现有的犬要一律捕杀。
而之所以没提前通知村民,是害怕有些村民会提前把狗送走或藏起来,所以只在捕杀当天给村民发了传单。
发布视频的人当时的确不知道狗狗已经被捕杀了,因为当时家里只有爷爷一个人,事后她才得知捕杀狗是经过爷爷同意的。
她又生气又觉得狗狗可怜,就把视频发了出来。
但是,即使经过主人的同意,那狗狗就真的该死吗?
从新闻中我们能看到,感染狂犬病死亡的人是一位老人,他并没有被狗咬过,咬他的是獾。
也就是说这起狂犬病事件,并不是狗狗造成的!
而在自然界,所有哺乳类动物都是狂犬病毒的携带和传播者,按照这种一刀子的政策,是不是应该把所有哺乳动物都扑杀了?
当然也有人说这些狗被捕杀是应该的,因为《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就是这样规定的:疫点一至三公里范围内三年不许养犬。
而从国家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动物防疫法》来看,也有规定说:在重大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 可以做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但请大家看清楚了,该条例说的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必要时捕杀。
这些被捕杀的狗狗有突发疫病、迅速传播吗?没有吧。
感染狂犬病的人是被獾咬的,不是被狗咬的,獾属于野生动物,老人在野外被咬了属于意外。
家养狗属于宠物,它们会打狂犬疫苗,没有证据表明它们也感染了狂犬病毒并会迅速传播。
况且,哪怕把当地所有的狗都扑杀了,就能保证之后不会有人再被獾咬感染狂犬病吗?
而且,国家的条例里虽然说了可以由县级以上 *** 作出决定,但也说了要以预防为主,不是扑杀为主。
更何况,国家的动物防疫条例里,并没有说疫区在3年内不能养犬。养狗是公民的自由,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地方就可以这样一刀切吗?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是1988年通过,1993年公布实施的,距离现在已经过去30年了,它还是适应这个时代吗?
如今狗早已经不是普通家畜了,它们是伴侣动物,像家人一样,它们所能给人带来的陪伴与快乐,是猪、牛、羊这些家畜给不了的。
所以四川省的预防狂犬病条例,在目前看来还合理吗?
而且能预防狂犬病,不只有扑杀一种 *** ,相比于扑杀更应该按时接种疫苗。
我们知道人感染狂犬病后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所以谈狂犬病死色变,但是对于打了疫苗不会感染病毒的狗狗来说,无缘无故被扑杀也太冤了吧!
所以,也希望当地能制定更人性化的政策,从接种疫苗的情况来决定是否捕杀狗,而不是不管不顾一刀切,让一群狗用生命为一只獾的行为买单。
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有人和动物因狂犬病而死,所以平时更应该组织村民给狗打疫苗,把爆发狂犬病的风险降到更低。
并定期给村民科普文明养犬,和远离有可能携带病毒的野生动物的知识,把一切扼杀在源头。
这种大规模扑杀动物的新闻,我们是一次都不想再看到了。
愿天堂没有一刀切,已经被扑杀的狗狗,在汪星一定要做一只快乐小狗。而还在地球上的毛孩子们,我们来拯救!
转发扩散,呼吁所有地方都能科学得看待人与猫狗的关系,文明养宠,人性化的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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