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7日,正值除夕辞旧迎新夜,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一男子却惨遭不测,被一杆红缨枪戳破了肚皮!
凶手被捕后,不但没有任何后悔之意,反而还叫嚣着一切都是男子的错。原来,这又是一起因为 *** 导致的悲剧。
可蹊跷的是,除了凶手本人之外,谁都不认为被害男子存在 *** ,这又是怎么回事?
一、被红缨枪谋杀的村民
生活在河北饶阳县某农村的高二社路是当地更大的葡萄种植户,凭借着家中占地面积超过四十亩的温室大棚,他每年都会得到六十万元以上的收益。
在不大的村子里,他完全可以说是“土豪”了。
对他的富裕,村民们都十分眼红,但因为高二社是个脾气温和的老好人,时常帮扶乡里乡亲,大家也只感到羡慕,并不会嫉妒。
可就在2016年2月7日,高二社却被发现死在了他家的塑料大棚中。
得知高二社的死讯后,村民们都十分震惊,毕竟他们平日里从未听说过高二社与什么人有着深仇大恨。
更令他们意外的是,最后被当成凶手抓捕起来的,居然是村里的高二路!
高二路与高二社从小一起长大,虽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尽管在长大成人后,二人没有以前那样亲昵了,但彼此的感情还是十分深厚。
看兄弟的日子过得不好,高二社还经常将自家的一些果子免费送给高二路,让他一车一车拉去贩卖,以便改善生活。
好端端的,高二路为何要对帮助过自己的高二社痛下杀手呢?
被逮捕拘留后,面对警方的审讯,高二路神情冷淡。他表示自己之所以会杀死高二社,完全是因为他和自己老婆小琴有着 *** 。
当高二路说起这事后,当地派出所的民警马上就回忆起来,在2014年的时候,高二路和高二社确实因此闹得很不愉快,还到局里做了笔录。
若说是因为 *** ,高二路的做法也算事出有因。但听说他的杀人理由后,村里人都纷纷表示高二社和小琴不可能存在 *** 。
倘若二人之间真的存在猫腻,在这不大的村子里,肯定会有人察觉到的。
那么,高二社是否真的与小琴有 *** 呢?
二、莫须有的 ***
据高二路本人回忆,2014年11月17日,他从外面干完活回来后,一推门就看到高二社正攥着自己老婆的胳膊,模样十分暧昧。
如果不是有 *** 存在,他们为什么会如此亲密?高二路当场就火了,挥拳就要狠狠收拾这对奸夫 *** 。
眼看情况不妙,深知高二路脾气火爆的两人连忙向外逃去。最后,高二社顺利躲过一劫,小琴则被丈夫一路追到了娘家。
其实高二路对妻子一向很是粗暴,不仅对她管控严格,还时常对她进行家暴行为。
在来到老丈人家中后,高二路不但没有收敛分毫,反而还抄起铁锹,将窗户上的玻璃全部砸碎。
看到女婿如此过分,小琴的老父亲也愤怒了,抄起刀子就和高二路厮打在了一处。虽说并没有闹出人命,但最终高二路却被捅了两刀,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
事后高二社对高二路解释,他与小琴并不存在 *** 。
那天因为胳膊被丈夫打断了,做不了活的小琴就请与丈夫私交甚好的高二社到家中干活。途中,她与高二社谈论到了养生问题。
自觉对养生很有研究的高二社知道有种 *** 方式对恢复伤情很有帮助,于是他就提议帮小琴 *** *** 。
小琴想着反正只是接触胳膊,也不算有伤风化,于是便同意了。谁知就在高二社摩拳擦掌,打算开始 *** 时,高二路恰巧撞见了这一幕。
尽管这一解释并无不妥,但高二路还是不肯相信。自此,他与高二社一家彻底断了来往。
同时经过这件事,小琴十分担心自己说不定哪天就会被丈夫打死了,于是便带着儿子返回娘家居住,也单方面与高二路断了关系。
三、多年怨气,一朝爆发
在妻子和儿子离开后,高二路就真正成了孤家寡人。
想着住在哪里不是住,他就搬到了自家养牛场,在那里一个人定居下来。
养牛场处于荒郊野外,附近只有一片坟地,平日里无比荒凉。在这样的环境中住的久了,就算是正常人,心中恐怕也会被逼出毛病。
而高二路不仅在这里住了一年多,还因为牛群染上了口蹄疫,每天都忙得团团转,精神压力更是相当沉重。
每当夜深人静、稍稍有空闲时,他都会想起离开的兄弟和妻儿。
高二路怨恨妻子和兄弟背叛了自己,也怨恨他们没有来探望自己,与自己和解。
当案发前一周在路上看到高二社对自己露出一个微笑后,他的怨恨更是达到了顶峰。
其实按照高二社老好人的性格,或许他当时只是想和许久不见的好友打个招呼而已,谁知心理扭曲的高二路竟然因此产生了杀意。
2016年除夕这天,高二路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回忆起自己孤家寡人的现状,终于下定决心动手杀人。
他知道高二社为了避免大棚出意外,今晚会守在大棚度日。于是在找出家传的一把红缨枪后,他信步来到高二社的大棚外,敲响了门……
离开大棚时,高二路的衣服上已经沾满血迹。他也懒得清洗了,直接就在野外将脏衣服全数脱下烧毁, *** 着身子回到了自己的牛场中。
在这之后没过多久,警方便来到牛场,将其逮捕归案。
四、法律分析
本案其实就是捕风捉影造成的悲剧,整个故事中涉及到了故意伤害、家暴、故意杀人等行为。
首先我们来看看小琴的老父亲捅伤高二路的故意伤害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故意、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
其中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但仍然有意为之。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小琴的父亲抄起刀子并对高二路进行攻击,表明他有明确的意图对他人进行伤害。
客观方面存在非法侵害,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辩护事由比如说正当防卫事由。在这种情况下,小琴的父亲并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辩护事由来对高二路进行攻击,导致他受伤。因此,高二路的身体健康遭受了侵害。
小琴的父亲捅伤高二路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伤害的情节轻重来决定,具体的刑罚将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危害后果、主观恶意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
小琴的父亲捅伤高二路,高二路并没有追究,因为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对于轻伤是有被害人承诺的,也就是高二路有让小琴的父亲捅伤的权利,小琴的父亲不用承担责任。
高二路平时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家暴自己的妻子小琴,甚至把妻子小琴都打骨折了,其实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由于其妻子没有选择报警,高二路的故意伤害也没有被追究。
高二路杀害高二社的行为在法律上会如何被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对于故意杀人罪,刑罚相对严重,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会被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中高二路在客观上使用红缨枪对高二社实施了攻击,致使高二社死亡。在主观上高二路在使用红缨枪对高二社进行攻击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高二社严重伤害甚至死亡,但仍然有意为之。这表明他有故意杀害高二社的主观意图,满足了故意性的要件。
高二路也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的成年人,高二路的行为也直接导致了高二社的死亡。没有高二路的攻击行为,高二社不会死亡。二者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所以高二路得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高二路杀害高二社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该罪的刑罚相对严重,最少也会被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严重的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本案中的高二路是初犯、而且没有造成特别恶类的社会影响,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
五、结语
并非当事人的我们并无法真正判断出 *** 是否存在,但能够确定的是,性格温和的高二社与妻子感情十分融洽,多年间从未有过争吵。
除了高二路撞见的那一幕之外,也从未有其他人看到过高二社与其他女子亲密相处的画面。
到最后,这 *** 也只是“莫须有”。
只因为这莫须有的 *** ,高二社就丢了性命,实在令人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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