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罗文昌 信息来源: 富宁县里达镇畜牧兽医站 发布时间:2018/5/17 9:39:01
一是经营环节监管。要求兽药经营企业推广应用云南省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注册和出入库数据上传;督促兽药销售企业落实兽药GSP制度,包括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兽药的进销存记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分柜并附显眼标签管理;对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兽用抗菌素等企业给予限期整改或罚款、下架销毁。
二是养殖环节监管。对规模养殖场台账逐一检查,看养殖场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用料记录、诊疗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建设;对使用违禁兽药、假兽药以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处罚。
此次行动里达兽医站协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查了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2家,饲料经营企业3家,规模养殖场5个,对发现问题的兽药、饲料经营店和养殖场现场指出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共查到过期兽药27盒,违禁药品3盒,价值1242元,已作没收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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