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姓刘,男,52岁,在山西省某煤矿井下采煤,月工资9875元。已认定工伤,工伤七级,停工留薪期9个月。
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回复:
您好,刘先生!您的七级工伤,在山西省可以获得赔偿数额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9875元/月=128375.00元;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4个月×9875元/月=237000.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9875元/月=148125.00元;
第2和第3项,参照《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22年12月26日山西省人民 *** 令第302号)第二十九条。
4、停工留薪期工资:9个月×9875元/月=88875.00元。
综上:刘先生,您的七级工伤在山西省可以获得以上四项赔偿小计为602375.00元。
时间已进入6月中旬,各地2022的社平工资正在陆续出台,请及时关注。
备注一: 2021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13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4938元。
备注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备注三:《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22年12月26日山西省人民 *** 令第302号)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发: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更高伤残等级,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