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贩运人员防疫监视,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路井镇多举措加强畜禽贩运人员管理。
一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动物贩运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备案,建立动物贩运人员基本信息档案。档案主要记录贩运人员个人信息、运载工具类型和车牌号、贩运动物种类、主要购销情况、违法记录等。
二是实行防疫承诺制度。镇畜牧站与辖区内登记备案的所有动物贩运人员签订《动物贩运防疫承诺书》,要求每个贩运人员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调运动物落地报告等制度,承诺在贩运过程中不收购、不贩运、不宰杀、不销售病死畜禽,不收购、不转售无免疫标识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进入动物饲养圈舍收购动物,及时对装载动物的车辆等工具进行彻底消毒。
三是实行动物贩运台账制度。对登记备案的动物贩运人员全部建立《动物贩运台账记录》,详细记录每次动物贩运活动的所有信息。贩运人员在申报检疫时,要提供收购贩运台账,检疫人员在查明贩运台账后再启动检疫程序,检疫合格并核对台账记录无误后签字确认。
四是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动物贩运过程中,对出现死亡的动物,贩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动物尸体和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随意丢弃死亡动物或死亡动物流入市场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