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号文件 对养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1号文件 对养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梅花鹿养殖国家政策?
2020年允许梅花鹿人工养殖,但是要办理特种养殖许可证,以及驯养执照等证件和手续。其次,梅花鹿对生存的环境场地都有着很大的需求,所以饲养人必须拥有符合它们生存的场地,而且场地必须要大,能足够它们自由活动,这样对它们的发育才有益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梅花鹿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从事梅花鹿养殖,应先向当地派出所或林业部门递交养殖申请,经过国家相关单位批准并颁发证件后,方可从事梅花鹿养殖。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养殖,需要具备相关的材料。 (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三)证明申请单位或个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四)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五)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用于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应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经镇街 *** 同意该场所用于驯养繁殖的同意意见; (六)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七)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人员、技术保证(资格证书)); (八)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九)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国家允许在耕地上搞养殖有文件吗?
国家允许在耕地上搞养殖,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文件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文件规定:
- 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养殖设施建设占用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这与前面生猪养殖用地的文儿是保持一致的。
-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在使用耕地进行养殖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同时,要注意保护耕地资源,避免对耕地造成破坏。
一扶一带畜牧养殖奖励政策?
"一扶一带"是指国家对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扶持政策,其中包括一系列的畜牧养殖奖励政策。这些政策旨在促进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具体来说,"一扶一带"畜牧养殖奖励政策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财政扶持:国家对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畜牧养殖业提供财政扶持,包括补贴、减税等。
技术支持:国家向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提供畜牧养殖业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
市场准入:国家对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畜牧养殖产品提供市场准入,帮助当地居民打开市场。
金融支持:国家对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畜牧养殖业提供金融支持,包括贷款、担保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扶持政策可能因地区、行业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查询相关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县富民多元产业发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快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以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标,以深度贫困乡村为重点,兼顾全县产业开发,全面实施“一扶一带”产业扶贫政策,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或能人大户,与贫困户建立脱贫带动机制,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产业增收突出制约问题,确保全县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稳定脱贫。根据全县产业布局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二、畜牧养殖产业
1、养殖基础母牛30头以上或年出栏商品肉牛5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养殖基础母牛50头以上或年出栏商品肉牛10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养羊100只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养羊200只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6万元。
3、养驴20头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养驴50头以上,实施标准化设施圈养并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4、养殖能繁母猪30头或年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养殖能繁母猪50头或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以上,建有标准化圈舍并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5、规模饲养蛋鸡5000只以上,建有标准化鸡舍并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养殖生态放养鸡3000只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6、贫困户以长期(两年以上)发展养殖产业为主,对当年出栏肉牛2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出栏驴2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出栏羊10只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出栏育肥猪2头以上或出栏仔猪20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7、支持贫困户发展特种养殖,对养殖獭兔500只以上、野猪50头以上、蓝马鸡(锦鸡)100只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8、集中连片流转土地200亩以上(含200亩)种植优质牧草,且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5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号文件 对养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号文件 对养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