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药房/库房出库入库制度
制度目的:
为合理规范猪场物品及药品的使用,以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制度内容:
1、库房,药房管理由会计/统计负责,场长监督。
2、物品经过消毒搬回库房或药房后,会计/统计负责清点及登记《物品入库登记表》或《药品疫苗入库登记表》;厨房伙食类(蔬菜,大米等)不用统计,记录发票或收据即可;各类物品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便于查找领取。
3、每天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领用疫苗;会计/统计也有其他工作,不可能做到全天候管理这些;故,上下午上班领取时间段如下:特殊情况除外;
①、夏季: 0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08:30-09:30 ,下午 16:00-17:00
②、冬季: 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09:00-10:00 ,下午 15:00-16:00
4、药品、疫苗、猪舍易耗材一般要由各段长亲自领用,各舍生产员工可代领,但要经会计/统计, *** 确认后方可领用;疫苗必须现领现用,并做好疫苗的保护工作;设施设备维修易耗材维修工亲自领用,没电工的情况下,由段长领用。
5、领用物品,由会计登记《物品出库登记表》或《药品疫苗出库登记表》,领用人现场签字登记。
6、公用工具如管钳,铲雪铲等物品借用,须注明归还时间;超期1天,罚款10元,如丢失,罚款50元;归还物品时,须检查物品是否有损坏,归还人必须签字。
7、每周盘点兽药,疫苗,易耗品库存情况,汇报于场长,便于场长每周做采购计划。
8、会计/统计负责每月30日,将库房,药房进行盘点,并统计每月出入库情况,并录入电脑,汇报给场长。
9、会计/统计同时负责库房,药房卫生,保证干净,整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