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数据来证实,每个有车一族都应该体会得到,交通部门肯定是是罚款的重灾区。
而对于营运车辆来说,更是如此。在山东省某县,一些大货车司机甚至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达成了默契,司机们预交当月罚款,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则保障“客户”的货车无论是超载还是超高,在1个月之内,都可以畅通无阻。
有媒体曾经统计过国内各城市的罚收入情况。2021年,国内100多个城市中,至少超过个80城市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占比超过70%。
不仅是交通管理部门,几乎所有的行政管理部分都有自己的执法队伍,从交通违法、环境污染、商业违规等各个方面,而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以罚代管似乎已经成了相关部门最主要的的管理方式。
按理说, *** 和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人们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这没什么可质疑的。可当限制和约束的手段逐渐演变成单一的罚款时,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被罚者会对 *** 产生极大的不信任感。他们会认为,罚款就是相关部门为了敛财而已,而并不是为了解决问题。民间曾有流传甚广的一句话:罚款不是目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不能不说,某种程度上这还真是事实。
其次,企业被过度处罚,也是在变相侵害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而罚没收入特别高的城市,营商环境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而营商环境较差的地区,企业自然不愿意在此投资了。
最后,罚款也会让人们感受到不公平,从而引发老百姓的怨恨。 *** 管理部门极少有被罚款的吧?交通罚款是重灾区,但那只是对老百姓而言,交通警察有被罚过的吗?
如果罚款是真正为了改善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老百姓肯定可以接受。但一缺钱就想着从企业、个人头上“薅羊毛”,通过罚款来增加财政收入则必然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的爆发。问题没解决,又引发了新的问题,这是以罚代管想要的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