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对象。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制售假劣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药品领域重点打击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类、疫苗类、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等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非法经营医保药品、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跨省市制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农资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环境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搭建“大棚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烟草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网上网下销售假劣烟草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凡是实施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的安全关系民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 *** :市公安局:0935—5821110
各县区公安局: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