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8年介入三株公司与通化市 *** 的纠纷之后,通化市天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得以恢复。董事长陈G栋聘请我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由于企业遭遇三株灾难之后经营特别困难,陈G栋与通化市乡镇企业局商量,把企业落在乡镇企业局管辖下,以求获得一些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他哪里知道,乡镇企业局领导根本没有把天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当回事,不仅没有给予优惠政策,反而利用行政管辖权给企业出难题,致使企业异常艰难。
1999年4月,陈G栋把天马药业公司迁移到通化市东昌区西昌村的董窑沟里的明星兽药厂,把兽药厂的生产线改造成天马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线。天马药业公司恢复以后,三株公司的赔偿金被市 *** 一直占用,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工人数月无法得到工资。此时,原天马生化药厂所欠的数百万元债务引发的诉讼,导致法院将公司的财产查封,并将全部车辆强制执行给债权人。企业在面临着极为困难的局面下,决定采取放开经营的策略,一方面争取来料加工,另一方面将部分品种承包给他人在厂内生产,艰难地恢复了生产。
5月的一天傍晚,陈G栋打 *** 给我,说:“陈律师,你能不能马上到厂里来一下,我遇到难事了。”
我急忙赶到工厂,发现陈G栋正在办公室里愁眉苦脸的。办公室外站了四五个青年人,有两个纹身的青年堵在门口。
我从门口的两个青年人的身体中间挤进屋子,对陈G栋说:“怎么啦?陈总。”
陈G栋看了门口的两个人,没有说话。一个剃着秃头,个子特别高的人说:“天马药厂欠我朋友的钱不还,我们来要账。陈总说没有钱,我们就堵在这里了,不给钱不好使。”
我问道:“欠你们多少钱?”
那人说:“20万。”
我说:“企业眼下有困难,也没有说不还钱,难道宽限几天也不行吗?现在天已经黑了,能不能让他先回家,明天再商量。”
“不行”。两个纹身的小伙相互看了一眼走到我面前,摇晃着一把锃亮的匕首,说:“今天不给钱就不行。告诉你,我们俩什么事都见过,我曾经卸过别人一条胳膊,他曾经卸过别人的一条腿。我们这几个人,只要有人给钱,想弄残哪个就弄残哪个。”
我一伸手把身上的白衬衣拽了下来,劲用得有点大,扣子全拽掉了。我露出两只膀子,说:“行,我还真不怕。我现在有两只胳膊,一只胳膊10万元卖给你们可以吧?不过,你那把刀子小点,咱们去食堂,拿菜刀砍,我要是皱皱眉头,你就白砍。”
两个青年人一看我不怕死,他们先胆怯了。两人相互看了一眼,急忙收起刀子,说:“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指着胸前那条几十公分的手术刀口,说:“小伙子,我在社会上横的时候,你还没有出生。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你用不着拿刀子要债。明天来商量,让陈总给你们订个还款计划。”
两个年轻人立刻退到院子里,带着那几人走了。第二天他们并没有来,债主也没有来。
陈G栋说:“陈律师,你真能耐,我服了。”
其实,我身上的伤疤是手术后留下的刀口。不过,那几个社会人不认识我,面对我的无畏,他们只能退走。
几天后,一个叫李小龙的青年带着本溪制药厂的委托手续,要求在天马制药有限公司加工一批“心脑素”。陈G栋审查之后,确认“心脑素”确实是本溪制药厂的产品。双方商谈的内容是,由李小龙自己带原材料、自己配料,并自带一台设备,由天马药业安排人员在车间里生产成品后,由李小龙带走自己包装。这批业务的加工费是7000元,陈G栋考虑公司几个月没有生产,这批活可以解决工人这个月的开资问题。便把李哲汉副总经理找来,让他具体落实。
李小龙与李哲汉商量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很快就将原材料运到天马药业有限公司开始生产“心脑素”。一批产品产出后,李小龙运来一批无标记的药瓶,要求将生产出来的胶囊装入瓶内,共装5000瓶,由李小龙全部提走。后生产的产品李小龙要求压制成“心脑素”药板。李小龙提走两批产品后,陈G栋感觉李小龙不像一个规范的药品经营商,决定停止李小龙的来料加工业务。李小龙要求天马药业有限公司返还部分加工费和剩余的“心脑素”原料,陈G栋予以拒绝,要求对原料进行检验。并要求李小龙将已经生产出来提走的产品送来检验,李小龙没有同意。
1999年12月14日,通化县公安局以制造假药理由将陈G栋和副总经理李哲汉抓走了,并对李小龙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调查和取证。在车间里,只发现李小龙没有运走的原料,没有发现成品。
陈G栋二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我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这才知道,李小龙因为销售振国药业的抗癌品种假“天仙丸”而被刑事拘留。他交待,自己销售的假药是在天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由于振国药业的“天仙丸”是著名商标并且是重点保护的中药产品,公安机关便将陈G栋和李哲汉二人拘留了。
我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立即对企业的人员进行了安排,保证企业一切运行正常。然后对李小龙的加工业务进行调查,以企业名义和我个人名义向公安机关及县市两级 *** 发出报告。在报告中,我提出:
一、陈G栋同意李小龙带料加工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企业停产的困境,出发点是善良的,但饥不择食,产生了恶劣的后果。
二、李小龙的带料加工具有明显的欺骗性,陈G栋和天马药业是受骗者。
三、陈G栋对李小龙带料加工“心脑素”,包装成“天仙丸”并不知情,天马药业没有故意侵犯振国药业知识产权,也没有生产假药之故意。
四、陈G栋同意李小龙带料加工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公司的法人行为。
五、天马药业没有遵守药品生产管理法规,为李小龙制造假药提供了生产条件,虽然事先不知情,但客观上帮助了李小龙的犯罪行为。天马药业不是故意,能否构成单位犯罪,需要用事实和法律来印证。陈G栋和企业因违规可以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但与刑事犯罪无关,公司愿意在能够承受得了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12月16日下午,乡企局干部张宝玉和陈律师主动到振国药业道歉,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振国药业道歉,并向主管局进行检查。在案情已经清楚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对天马公司的过错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处理。鉴于陈G栋和李哲汉同志在此事件中不是故意,情节显著轻微,希望公安部门能够能够对陈G栋和李哲汉变更强制措施,以维护企业的稳定和生产、销售的正常运行。
我把报告发出之后,振国药业向公安机关表示原谅陈G栋和天马药业,公安机关决定不追究天马药业和陈G栋、李哲汉的责任,将二人释放了。
天马药业的“天仙丸”事件就这样被化解了。